情景三:
师:他有礼貌地拒绝了什么呀?
生:两条鱼。
师:两条鱼算什么?
生:不能算什么,比鱼值钱的东西有很多。
师:要是你,你会收吗?
学生有的说收,有的说不收。
生:我收了,可以过两天也送两条鱼给人家,这样不是更好吗?
生:我觉得不好,要看情况,如果送鱼的人是好的,那么收下,然后再送给人家同样的鱼,这没什么关系。如果送鱼的人是不好的,那么是不能收的。
生:还是不收好,我觉得是好人,不收,如果可以帮他做的事情,又不违背国家的法纪,那么就帮个忙。反正不收为好。
生:如果是朋友的收下,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也会送给朋友的。
师:古人说,礼尚往来么。
……
师:是的,课文里面提到的那个送鱼的管家来送鱼肯定是有目的的。请同学们读读下面的观点,再来说一说。
公仪休拒收鱼的故事,讲的是很实在的小道理:受贿就要丢官,丢官以后,人家当然不会再送贿赂给你,你自己却又因为失去了俸禄,什么爱好也都无法实现了,因此,受贿是不合算的。
——观点一
公仪休爱吃鱼,可不收鱼。公仪休不徇私受贿,这是好的,值得称赞;但他反对贪赃受贿的出发点是怕自己因受鱼而被免相,归根结底还是为了保持自己的地位。
——观点二
师:现在,假如你是公仪休,你会收鱼吗?
生:不会。
师:为什么?
生:我也觉得受贿是不合算的。
生:我觉得这样做,可以保住我的官位,我还可以做我的宰相,别说鱼了,我还可以享受别的美味呀!
生:我认为这样做很清廉,对于其他做官的是榜样,我做宰相的不瞎收人家的钱财等东西,如果有别的官受贿了,我就可以批评他、惩罚他,甚至不让他做官了,可是如果我也受贿,我怎么管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