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书原则:即“古人之所未及就,后世之所不可无” 他提出的这个标准是两条,一条是前人没有来得及做或者没有想到要做,一条是后人需要这样一本书
v 后人著书,产量越高、速度越快,错误也就越多的原因:后世作者,人心不古,把写书看得太容易,成名成家之心迫切──归根结底,还是创作态度诚实与否的问题,可以称之为动机决定一切
古人著述,富独创性的,为“著”,因袭多的,则“撰”,泾渭分明。而今的有些人,又哪里管顾那许多?日前,光明日报出版社原社长李树喜与人民出版社社长黄书元打起了抄袭官司。这年头,抄袭很常见,抄袭官司比比皆是,但像这样国内两大权威出版社的领军人物因抄袭而对簿公堂,其“规格”之高却堪称前无古人。
李树喜称被告黄书元所著《察贤辩才》一书一共16.8万字,其中14.4万字均来自自己所著《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抄袭量占83.6%。
如果《察贤辩才》一书83.6%的抄袭量属实,肯定无法像云南中医学院院长李庆生抄袭事件那样,用“过度引用”来解释了。
《察贤辩才》一书素材来源于《国史镜鉴》一书,李树喜也参与了《国史镜鉴》的编写, 最后证明:《国史镜鉴》、《李树喜品评历代用人方略》、《察贤辩才》三本书的素材基本相同应该是毫无疑问的。同样的素材、相似的内容,为何却要反复出书?尤其《察贤辩才》还是所谓“党政干部科学发展观文化读本”,着实是令人大跌眼镜, 这种“新瓶装旧酒”是否也属于当前出版领域的“潜规则”之一?如果不是两位社长对簿公堂,普通读者谁能想象得出竟然还有这样出书的!
现在出版领域抄风日盛,越来越多有身份、有地位甚至“德高望重”的人物卷入其中。看来我们该考虑专门制定《反抄袭法》来严打某些“潜规则”的时候了吗!这标准是太高了,如果每个作者都按照这个标准来写书,书店里的那些货架也就摆不满了。顾炎武说的是传世之作的标准,做不到这一点就难得流传下去。如果作者所追求的只是眼前的功利,弄点稿费, 上个职称评个奖项,不过让它起个敲门砖的作用,并无意于经营他的名山事业,但求速成,不怕速朽。顾炎武提出的标准当然用不上了。 www.lexue88.com(www.lexue88.com)
小结
v 《著书之难》析古剖今,提出“必古人之所未就,后世之所不可无”的著述标准,主张独创,反对急功近利,实际上还是在提倡治学不为空言,要切合实际,期于有用。
(四)辩论:
A:读书人应该做到“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B: 读书人就是要“以天下为己任”,努力做到“学以致用”。
五、课堂延伸:
1、结合“经世致用”的学术思想, 谈谈你对现在流行的网络小说的认识。
六.课后作业 以“文须有益于天下”为题,写一篇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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