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种“为法受恶”模糊了事实真相,给后世造成了不必要的误解。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没有《左传》为《春秋》所做的解释,那我们所能见到的历史就是“晋赵盾弑其君夷皋”。这显然不是历史的真相。
六、理解“春秋笔法”。
“春秋笔法”:指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不直接表明自己的态度。
出处《史记•孔子世家》:“孔子在位听讼,文辞有可与人共者,弗独有也。至于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词。”
据说孔子编写《春秋》,在语言平面上“不露山水”,但在表达上,自能见其“微言大义”,在记述历史时,暗含褒贬。行文中虽然不直接阐述对人物和事件的看法,但是却通过细节描写,修辞手法(例如词汇的选取)和材料的筛选,委婉而微妙地表达作者主观看法。后世作者为了阐述孔子的思想,撰写了专门的著作以解释《春秋》的内在涵义,特别是其中涉及礼的一些细节。
这种作法被称为微言大义,或者春秋笔法,被中国古代的传统所褒扬。
所谓“不露山水”,实指不显露那些不宜明说或不愿直说本意的语句,宜与名家画山水一样,“妙在含糊,方见作乎”,或旁敲侧击,或含义模糊,或闪烁其词,或含蓄委婉,或意在言外,或从旁烘托,或虚掩伪饰,或上下暗示,总之不露本意。当然也有涉及本意的,则往往从轻从宽,或隐隐约约,未见庐山真面日,或扑粉涂脂,顿使恶语变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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