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试题及答案_通关必做_真题密卷一(6)
第30题
试题答案:D
考点:
第一单元 医疗与妇幼保健监督管理法规 ☆☆考点3:第三章 登记;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六条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七条 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行政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按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设置的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
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设置的为内部职工服务的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的执业登记,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办理。
第十八条 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
(一)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
(二)所有制形式;
(三)诊疗科目、床位;
(四)注册资金。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
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歇业,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核准后,收缴《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1年的,视为歇业。
第二十二条 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每3年校验1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遗失的,应当及时申明,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第一单元 医疗与妇幼保健监督管理法规 ☆☆☆☆☆考点4:第四章 执业;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第三十二条 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
(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
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
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
作等任务。
第三十九条 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
政部门的调遣。
第31题
试题答案:E
考点:
☆☆☆☆☆考点4:新生隐球菌;
新生隐球菌为圆形的酵母型菌,外周有厚荚膜,折光性强。用墨汁负染后镜检,可见在黑色的背景中有圆形或卵圆形的透亮菌体,
外包有一层透明的荚膜,荚膜比菌体大1~3倍。非致病的隐球菌则无荚膜。
新生隐球菌荚膜由多糖构成。根据其抗原可分为A~D四个血清型。我国分离的菌株约70%属A型。
新生隐球菌广泛分布于自然界,鸽粪中有大量菌体存在。此菌经呼吸道吸入,可侵犯皮肤、粘膜、淋巴结、骨、内脏等,引起慢性
炎症和脓肿,尤其易侵袭中枢神经系统,导致亚急性或慢型脑膜炎/免疫力低下者易被该菌感染。
检查时取脑脊液标本离心后取沉淀检查,痰和脓标本则直接检查。标本加墨汁,在玻片上作负染后镜检,见有出芽的菌体外围有宽
厚的荚膜,即可作出诊断。
应用夹心ELIAS试验与乳凝试验测定患者脑脊液或血清中的荚膜多糖抗原具有高度的特异性和敏感性。
第32题
试题答案:B
第33题
试题答案:E
第34题
试题答案:E
第35题
试题答案:B
考点:
☆☆☆☆☆考点7:结核性腹膜炎的临床表现;
1.一般起病缓慢,症状较轻。临床表现多样化:结核毒血症常见,后期有营养不良,表现为消瘦,浮肿、舌炎、维生素A缺乏症
等,常有持续性腹痛,当并发不完全性肠梗阻时,有阵发性腹痛,腹部扪诊有腹壁柔韧感,多数伴有腹水,为草黄色渗出液。粘连型及
干酪型患者,常可在脐周扪及腹部肿块,表面不平,有结节感,此外常见腹泻,粪便呈糊样。
2.粘连型肠结核常并发有肠梗阻,梗阻近端的肠段可发生急性穿孔,干酪型可并发肠瘘及腹内脓肿。
3.并发症
常见为肠梗阻(粘连型),梗阻近端肠可发生急性肠穿孔;干酪型患者可有肠瘘,并形成腹腔内脓肿。
第36题
试题答案:D
考点:
☆☆☆考点11:慢性肾小球肾炎的临床表现;
本病可发生于任何年龄,但以青、中年男性较多见。一般起病缓慢、隐袭,但临床表现呈多样性,如系膜毛细血管性肾炎及系膜增
生性肾炎有前驱感染时常起病急,甚至呈急性肾炎综合征。主要表现有:
1.蛋白尿:多为1~3g/d。
2.血尿及管型尿
为肾小球源性血尿,镜下血尿多见,可出现颗粒管型,晚期可见蜡样管型。
3.水肿
多为眼睑和(或)下肢轻-中度凹陷性水肿。
4.高血压
多为轻-中度高血压,严重者可出现持续中度以上的血压增高(以舒张压为主),患者眼底可往往有出血、渗出,甚至视盘水肿。
若血压控制不理想,则肾功能恶化快,预后差。
5.肾功能损害
多呈慢性进行性肾功损害,但在感染、劳累、脱水、妊娠或使用肾毒性药物的情况下肾功能多急剧恶化。
6.肾衰竭时常伴有贫血。
第37题
试题答案:B
第38题
试题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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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题解析:
一个中年男性,患糖尿病10余年,近来下腹部胀,排尿不畅伴尿急、尿频、尿失禁。尿化验提示有蛋白质和感染征象,B超示膀胱扩
大。上述线索提示①长期糖尿病;②下尿路梗阻并发尿路感染;③10余年的糖尿病,出现蛋白尿,可能已有临床糖尿病肾病。应检查眼
底,并在感染治愈后多次检测尿蛋白,以确定临床糖尿病肾病是否存在,必要时可在适当的时机行经皮肾穿刺活检术。
第39题
试题答案:A
考点:
☆☆☆☆☆考点2:流行病学;
1.甲型肝炎的主要传播途径
甲型肝炎病毒主要从肠道排出,通过日常生活接触而经口传染,粪-口传播是甲型肝炎的主要传播途径。
2.乙型肝炎的主要传播途径
乙型肝炎病毒(HBV)可通过输血、血浆、血制品或使用污染病毒的注射器针头、针灸用针、采血用具而发生感染,血液透析等亦
有感染HBV的危险。HBsAg除存在于血清外,还可在唾液、尿液、胆汁、乳汁、汗液、羊水、月经、精液、阴道分泌物、胸腹水等中检
得。其中唾液在传播中尤具重要意义。乙型肝炎的母婴传播主要系分娩时接触母血或羊水和产后密切接触引起;但少数在宫内直接感
染。
3.丙型肝炎和丁型肝炎的传播途径与乙型肝炎相同或相近。
4.戊型肝炎的主要传播途径
戊型肝炎的传染途径主要通过粪-口感染。
第40题
试题答案:E
考点:
☆☆☆☆☆考点1:伤寒的病原学、流行病学及病理解剖特点;
伤寒杆菌引起的经消化道传播的急性传染病。临床特征为长程发热、全身中毒症状、相对缓脉、肝脾肿大、玫瑰疹及白细胞减少
等。主要并发症为肠出血,肠穿孔。
1.病原学
引起伤寒的是伤寒沙门菌,属于沙门菌属的D群,不形成芽孢,无荚膜;革兰阴性杆菌。伤寒沙门菌具有菌体"O"抗原、鞭毛"H"抗
原和表面"Vi"抗原,在机体感染后诱生相应抗体。以凝聚反应检测血清标本中的"O"抗原和"H"抗原即为肥达试验,有助于伤寒的辅助诊
断。
2.流行病学
(1)传染源:病人和带菌者是传染源。病人从潜伏期起即可从粪便中排菌中排菌,起病后2~4周排菌量最多,传染性最大。慢性
带菌者是本病不断传播和流行的主要传染源,有重要的流行病学价值。
(2)传播途径:病菌随患者或带菌者的粪便排出,污染水和食物,或经手及苍蝇、蟑螂等间接污染水和食物而传播。水源污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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