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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历年真题_刑事诉讼法_考试真题解析(5)

04-05 20:13:40   浏览次数:823  栏目: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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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历年真题_刑事诉讼法_考试真题解析(5)

  36.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未生效判决时,哪类人有权请求检察院提起抗诉?

  A.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B.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C.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D.被害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答案:C

  解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因此,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C项正确。

  37.甲在犯罪时不满18周岁,开庭审理时已满18周岁。法庭应如何确定审理的形式?

  A.应当公开审理

  B.应当不公开审理

  C.可以不公开审理

  D.可以公开审理

  答案:A(司法部当年答案为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2款规定,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1条规定,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对在开庭审理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如果有必要公开审理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批准,并且应限制旁听人数和范围。根据该条的规定,审理时超过18岁应当公开审理,所以我们认为选A项更合适一些。

  38.对于公诉人向法庭提出的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的建议,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应当同意

  B.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

  C.可以同意延期审理,但限制延期审理的次数只能一次

  D.不应当同意

  答案:A www.lexue88.com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7条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故选A.

  (2005年)

  21.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程序公正含义的表述哪一项不正确?

  A.诉讼参与人对诉讼能充分有效地参与

  B.程序违法能得到救济

  C.刑事诉讼程序能得到遵守

  D.刑事诉讼判决结果符合事实真相

  答案:D

  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尤其是对程序公正的理解。ABC都是程序公正的体现,而D则是实体公正的一种体现。程序公正与否,与刑事诉讼判决结果是否符合事实真相没有关系,这就是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之一。

  22.某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张某贪污案,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该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裁定撤销案件

  B.宣告被告人张某无罪

  C.裁定终止审理

  D.退回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处理

  答案:C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由第5款的内容可见,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在法院审判阶段,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6条进一步作了解释,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分别作出裁判:……。(九)被告人死亡的,应当裁定终止审理:对于根据己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被告人无罪的,应当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表面看来,B和C都有可能是对的。但仔细推敲起来,C才是正确的。因为,本案中已经明确交代,被告人张某在开庭前突发心脏病死亡,根据刑诉15条规定的精神,这时法院就无需进行审理,也无需查明案件事实和认定证据材料,确认被告人罪之有无的问题也就更谈不上了,因此只能撤销案件。

  23.下列哪一种情形应当由军事法院管辖?

  A.现役军人邝某涉嫌与某企业职工何某共同窃取国家军事秘密

  B.发现现役军人石某入伍前犯有故意伤害罪未处理

  C.退役军人李某回到家乡后被发现曾在服役期间犯有盗窃罪未处理

  D.到部队看望朋友的张某在部队营区内盗窃

  答案:A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显然A是符合该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三)现役军人入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B属于(三)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题中并没有交代他在服役期内是否犯有其他罪行,需要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这种情况下,笔者主张视为没有其他罪行;C属于(四)的情形,注意的是,题目中明确指出犯的罪行是盗窃,显然不是军人违反职责罪;D属于(一)的情形。 www.lexue88.com

  24.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下列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无效

  B.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均有效

  C.取得的证据有效,但进行的诉讼行为无效

  D.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

  答案:D

  解析:《刑事诉讼法》对应当回避的情形以及侦查人员申请回避的后果,分别作了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刑事诉讼法》30条第2款规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此,《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0条进一步规定,因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或者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而回避的检察人员,在回避决定作出以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者检察长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显然,本案中,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自行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8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0条的规定,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是否有效,由检察委员会或检察长决定。因此,D是正确的。

  25.下列关于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区别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介入诉讼的时间不同

  B.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不同

  C.是否出席法庭不同

  D.承担的刑事诉讼职能不同

  答案:D

  解析:该题目笼统的考察刑事诉讼中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的区别,并没有区分公诉还是自诉。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概括的讲,两者的介入时间并没有差别。根据《刑事诉讼法》40条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由此可见,两者都是: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介入;自诉案件随时介入。因此,A是不正确的;其次,关于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问题,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的差别待遇。《刑事诉讼法》32条、41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第32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第41条:委托诉讼代理人,参照本法第32条的规定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33条,对辩护人的范围作了进一步限制性规定,同时该解释的第47条规定,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应当参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本解释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执行。因此,可以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人员范围是相同的,B显然不正确。第三,关于辩护人与代理人是否出席法庭是否不同的问题。答案是非常明确的,两者都有权出庭,参加法庭调查与辩论等等。比如《刑事诉讼法》第155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因此C是不正确的。两者承担的诉讼职能的差异则是根本性的差异:《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8条规定,诉讼代理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D是正确的。 www.lexue8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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