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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司法考试题行政法考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6)

04-05 20:13:57   浏览次数:940  栏目: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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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6.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区动植物检验局未按照法定标准收取许可费用,应当对其直接责任人以行政处分

  B.医生李某死亡,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医师资格

  C.某省公安厅对某高校教师出国护照的审批不适用行政许可法

  D.某企业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的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被撤销后,在一年之内不得再申请该项许可

  答案:AB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5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选项A正确;根据该法第70条第2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选项B正确。高校属于事业单位,直接管理它的是教育行政部门,并非公安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因此选项C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第3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选项C的情形仍应当适用行政许可法,选项C错误。在选项D,该企业已经通过贿赂手段取得烟花爆竹生产许可证,而该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9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此,选项D错误。

  87.甲县人民政府在强行拆除乙厂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时,未及时通知乙厂,也未制作物品清单,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该强制拆除行为后因违反法定程序被法院判决确认违法。2002年12月,乙厂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003年4月乙厂的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2003年1月乙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和物品损失。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乙厂具有原告资格

  B.乙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的时效为自该强制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之日起两年

  C.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D.因甲县人民政府的拆除行为只存在程序违法,乙厂的请求不成立

  答案:BCD

  解析:甲县政府强行拆除乙厂房屋,乙厂是甲县政府强行拆除行为的相对人,当然具有原告资格。一般地,经企业法人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其企业法人资格终止。因此,乙厂在企业法人登记被注销之前起诉是具有原告资格的。至于起诉后其终止的,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1条第1款第3项、第2款和第52条第2款的规定处理。总之,选项A正确,不应选。严格说,2003年1月乙厂提起的诉讼应当是行政赔偿诉讼。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赔偿请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可以在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赔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据此,选项B不正确,应选。乙厂的请求包括两项:一是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二是要求赔偿物品损失。因乙厂被拆房屋为违法建筑,所以要求甲县人民政府赔偿建房投入,依法不会得到支持;但房屋内的物品被毁损是强制拆除违反法定程序造成的,依法可以得到支持。据此,选项C、D错误,应选。

  88.某公司准备在某市郊区建一座化工厂,向某市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和建设局等职能部门申请有关证照。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某公司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B.某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上述四个职能部门联合为某公司办理手续

  C.拟建化工厂附近居民对核发该项目许可证照享有听证权利

  D.如果某公司的申请符合条件,某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在45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结全部证照

  答案:AC

  解析: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1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选项A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26条第2款,行政许可依法由地方人民政府两个以上部门分别实施的,本级人民政府可以确定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市政府“可以”组织上述四个职能部门联合办理,也可以确定一个部门统一办理,还可以组织上述四个职能部门集中办理。选项B中的“应当”二字错误。建设化工厂直接涉及附近居民的重大利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7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选顶C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2条第2款,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办理的时间不得超过45日。题干中并末明确采取上述方式办理,而且第42条第2款规定的45日可以延长15日。据此,选项D错误。

  89.对下列哪些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适用先予执行?

  A.10岁孤儿王某起诉要求乡人民政府顿发孤儿生活供养证的

  B.伤残军人罗某起诉要求县民政局发放抚恤金的

  C.张某被工商执法人员殴打致残起诉要求赔偿的

  D.王某因公致残起诉要求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支付保险金的

  答案:BD

  解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8条第2款,人民法院审理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费等案件,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依法书面裁定先予执行。据此,选项BD正确。

  90.下列哪些做法不符合有关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

  A.县公安局法制科科员李某因2002年和2004年年度考核不称职被辞退

  B.小王2004年7月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市法制办工作,因表现突出于2005年1月转正

  C.办事员张某辞职离开县政府,单位要求他在离职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D.县财政局办事员田某对单位的开除决定不服向县人事局申诉,在申诉期间财政局应当保留田某的工作

  答案:ABD

  解析:根据《公务员法》第83条第1项,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予以辞退。选项A中李某考核不称职并非“连续两年”,据此选项A错误,应选。根据《公务员法》第32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即“转正”必须经过一年,选项B仅为半年,应选。选项C符合《公务员法》第86条规定,不选。根据《公务员法》第91条第2款,申诉期间不停止人事处理的执行。据此,选项D错误,应选。

  (2004年)

  72.位于大王乡的多金属硫铁矿区是国家出资勘察形成的大型硫铁矿基地。2003年5月,百乐公司向法定发证机关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该矿区采矿许可证。 2003年11月1日,某市国土资源局以解决遗留问题为由向另一家企业强力公司颁发了该矿区的采矿许可证。2004年1月,省国土资源厅答复百乐公司,该矿区已设置矿权,不受理你公司的申请。关于百乐公司的救济途径,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B.就省国土资源厅的拒绝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才能提起诉讼

  D.就市国土资源局向强力公司的发证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BD

  解析:依《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第(八)类行政案件包括行政裁决案件。《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我国现行法律并未规定拒发采矿许可证必须先行复议,所以B和D为本题正确选项。

  73.2002年4月2日,某银行与某公司签订贷款合同,约定银行贷款给公司,公司以土地使用权为抵押。2002年6月1日,公司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取得土地管理局签发的抵押证书。后因公司未依约还款,某银行提起诉讼。2003年2月4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认定土地管理局在办理抵押证书时某公司并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该项抵押无效,判定银行无权主张土地使用权。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办理抵押登记的土地管理局应对银行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B.法院的民事判决可以作为确认抵押登记行为无效的依据

  C.银行须在2005年2月4日之前行使赔偿请求权

  D.银行在向土地管理局请求赔偿之前,应当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

  答案:AD

  解析:《国家赔偿法》第4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④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第7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人民法院的撤销判决、履行判决和确认判决都是确认加害行为违法性的根据。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为2年,从侵害行为被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银行要求土地管理局承担责任前,应首先确认抵押登记行为违法,并符合行政赔偿时效的规定。该案中,民事判决所确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不能作为判定行政机关某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依据,除非银行另行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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