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粮食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1.2等级划分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
2.2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
2.3各乡(镇、场)粮食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3预警监测
3.1县场监测
3.2应急报告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程序
4.1.1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4.1.2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响应
4.1.3有关乡(镇、场)政府应急响应程序
4.2应急处理
4.2.1县级应急处理
4.2.2国家和省级应急处理
5应急保障
5.1建立适量规模的县级粮食储备
5.2保持必要库存量
5.3所有的粮食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粮食应急保障系统
5.4应急设施建设和维护
5.5通信保障
5.6培训演练
6后期处置
6.1评估和改进
6.2应急经费和清算
6.3应急能力恢复
6.4奖励和处罚
7附则
1总则
1.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应对因突发事件引起的县内粮食市场异常波动,确保粮食市场正常供应,保持粮食市场价格基本稳定,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家粮食应急预案》、《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粮食应急状态下,对原粮及成品粮(含食用油,下同)采购、调拨、加工、运输、供应等方面的应对工作。
1.3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不同状态的粮食应急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和各乡(镇、场)人民政府按各自职责各负其责。
(2)科学监测、预防为主。要提高防范突发公共事件的意识,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跟踪监测,出现前兆及时预报,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防患于未然。
(3)反映及时、处置果断。出现粮食应急状态要立即做出反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迅速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应急处置快速果断,取得实效。
2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2.1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
为保证粮食应急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县应急委员会成立都昌县粮食应急指挥部,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由县粮食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1.1县粮食应急指挥部
都昌县粮食应急指挥部由县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县长任常务副总指挥,县政府办主任、县发改委主任、县粮食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发改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粮食局、县物价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统计局、县电视台、县农发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2.1.2县粮食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办公室成员由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物价局、县粮食局、县电视台、县农发行有关人员组成。
2.2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
2.2.1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职责
(1)指挥乡(镇、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粮食应急工作。
(2)及时向县应急委员会及有关部门报告(通报)事态变化情况,并根据需要向当地驻军部队和武警部队通报有关情况。
(3)向县政府和县应急工作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
(4)完成县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2.2.2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掌握粮食市场形势,向县应急委员会提出启动或终止全县粮食应急预案的建议,经县应急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2)按照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指示,联系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乡(镇、场)政府、部门开展工作。
(3)综合有关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简报。
(4)协助有关部门核定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经费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
(5)完成应急工作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全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1)县发改委负责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
(2)县物价局负责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必要时采取相关价格干预措施。
(3)县粮食局负责做好粮食市场调控和供应工作,会同县发改委及时向省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申请动用省级储备粮的建议。
(4)县公安局负责维护粮食供应场所的治安秩序,保证道路交通运输的畅通,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活动。
(5)县财政局负责安排、审核实施粮食应急预案所需经费,专款专用,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6)县交通局负责根据粮食应急工作的需要,及时安排落实应急粮食运输。
(7)县农业局负责根据粮食生产及市场供求情况,确定县级粮食生产用种储备,采取有力措施增加粮食生产,努力促进产需的基本平衡,防止粮食生产大起大落。
(8)县工商局负责对粮食市场以及流通环节粮油食品安全的监管,依法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9)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粮食加工环节进行监管,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
(10)县统计局负责统计监测与应急工作相关的粮食生产和消费。
(11)县电视台会同县发改委制订全县粮食应急新闻发布预案,负责组织发布相关新闻,加强互联网的管理监督和有害信息的封堵、删除工作,正确引导舆论。
(12)县农发行负责落实采购、加工、调拨、运输、供应应急粮食所需的贷款。
2.3乡(镇、场)粮食应急机构及其职责
乡(镇、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内粮食应急工作,建立完善粮食市场监测预警和粮食应急防范处理责任制,安排必要的经费,保证粮食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在本辖区内出现粮食应急状态时,首先要启动当地粮食应急预案,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调控效果或状态升级,由乡(镇、场)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提请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进行调控。县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要按照县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完成各项应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