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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四),
7.4.3 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样板将成为整个工程各工艺质量的示例;在永久工程施工中,任何工艺质量低于有关样板或样板间所展示的工艺质量,将不会为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接受。
7.4.4 总包应负责为上述样板和样板间的完成而与有关指定分包人进行协调、配合、计划和管理;总包应充分考虑样板和样板间的准备,对进度和工序带来的任何影响。
7.5 到厂家和产地的选样和考查
总包被认为已在他的投标书中充分考虑了有甲方、设计人和监理工程师参加的外埠选样和考查的所有费用;这类选样和考查主要针对那些在现场无法反映全部供应质量而必须去厂家或产地考察审定的材料和设备,或需要对工厂制作产品的制作过程进行阶段性监督检查的产品。
7.6 材料代换
7.6.1 只要严格依照合同条款第28条及下列条款,总包可向监理工程师申请材料代换;但总包应注意,相关材料被代换的申请应在材料用于永久工程之前,至少56天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否则,监理工程师将拒绝总包的任何材料代换申请;因总包未能按合同文件的约定申请材料代换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都由总包负责。
7.6.2 总包应在依照上款提前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的代换申请中应陈述其代换意图,并附上替代材料的样品和产品说明;申请提前的时间应考虑进度计划和到货期的影响。
7.6.3 在提出任何材料代换的申请以前,总包确保他用于代换的材料与被代换的材料具有同等质量和工艺水平,能为设计规定的空间允许,功能、形态、寿命、对环境的适应性等方面都相匹配,且代换应对甲方有益。
7.6.4 用于代换的材料和工艺方法必须具有由有关政府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准予使用或应用的证书,提醒总包注意,下列情况的材料代换将很可能被拒绝:
(1)所代换的材料不满足设计的声学、美学要求;
(2)代换材料的不符合设计要求特殊功能;
(3)代换材料的维修成本较高;
(4)代换材料的与工程其他材料的配套体系不相容。
7.6.5 在总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任何材料代换申请时,总包应同时递交为合同确定有关材料代换可能带来的费用节约或增加;材料代换所带来的费用节约或增加应依据合同条款第31款的约定处理。
7.7 仓储和运输
7.7.1 总包所有的已进场的材料必须妥善分类保存,并做好符合ISO9000标准要求的,保证储存材料处于整洁有序和不会受到天气影响的状态。
7.7.2 总包在运输任何材料的过程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遗洒和污染公共道路;一旦出现上述遗洒或污染现象,总包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清扫,并承担所有费用。
7.7.4 总包在混凝土浇注、材料运输、材料装卸、现场清理等工作中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影响公共交通。
7.8 工人的雇用
7.8.1 总包和所有的分包人为本工程目的雇佣的工人应符合下列要求:
具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暂住证、务工证和身份证;
特殊工程具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或临时上岗证;
其中包括人数足够的,在各自的专业中,技术熟练和经验丰富且经过一定的职业培训或取得一定资格证书的班组长或管理助手。
7.8.2 总包应负责为他所雇佣的任何工人办理政府有关机构规定的上述的和其它一切必要的证件,并承担有关的费用。
7.8.3 对总包或所有分包人雇佣的工人中,若不能规范自己行为;不能恰当履行自己职责或不称职;其雇佣是不合法的,监理工程师签认有权要求其相关人员请出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许可,被请出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工作。
7.8.4 任何被请出的人中应尽快以称职的人员替代,替代者的资格和简历应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批。
8. 竣工交付
8.1 竣工清理
8.1.1 在工程竣工后,不管甲方是否已办妥政府有关部门所要求的备案手续以及四方验收证书,总包应全面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包括:
⑴从现场清除所有剩余材料、杂物、垃圾等等;
⑵从现场拆除所有的临建建筑物、构筑物并恢复地面原状;但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护坡桩、锚杆、塔吊基础(突出地面的应拆除)等无法拆除的临进设施允许保留;
⑶清洗工程的所有墙面、地面、楼面等表面;清洗和擦洗所有玻璃、磁砖、石材和所有金属面;
⑷所有表面完成约定的装修和装饰;
⑸检查和调试所有门、窗、小五金件、抽屉等以确保开启的顺畅;
⑹检查、测试和确保所有的楼宇服务系统、设施和设备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和效果;
⑺为所有钥匙贴上标签,并固定到钥匙排上交给监理工程师。
8.1.2 整个工程应达到干净、整洁和随时投入使用的状态。
8.2 试车和竣工验收
试车和竣工验收参见合同条款第19条。
8.3 保修责任
保修责任参见合同条款第34条。
总包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令颁实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条款中的有关约定,对整个工程承担保修责任;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保修的费用由总包和相关分包人承担。
二、 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子目工作内容说明
本工程采用20xx年《**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20xx年《**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1991年《**省园林建筑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子目工作内容。(内容略,请参见上述计价文件)
三、 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
实体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技术规范
除非设计文件中另有特别注明,本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现行有效的国家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图纸和其他设计文件中的有关文字说明是本工程技术规范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文件中约定的总包应遵照执行的规范、规程和标准都指他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在任何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相互矛盾之处或存有任何疑问之处,总包应书面请求监理工程师予以澄清;除非监理工程师有特别的指示,总包应按照其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本工程适用的主要施工验收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57-2000)
工程测量规范(GBJ50026-93)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91)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高层建筑箱形及筏板基础技术规范(JGJ6-99)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34-90)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xx)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J208-83)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95)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7-91)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钢筋混凝土高层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JGJ3-91)
冷拔钢丝预应力混凝土构件设计与施工规程(JGJ19-9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98)
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13-94)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206-83)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50207-20xx)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96)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9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20xx)
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20xx)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96)
钢筋焊接试验方法(JGJ/T27-20xx)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85-92)
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9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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