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选入教材的文章,应该是经过精心挑选并严格把关的,不应该出现这样多的错误。”果真就有你所说的“这样多的错误”吗? 要动一动自己的脑子,切不可捡根鸡毛就当令箭,道听途说的哪怕出自“更有发言权”的洋人之口,也不一定就是真理,译此诗的译者哪怕是个华人,也未必就会愚蠢得像个白痴。
译者对这首诗的解读附录如下,仅供参考:
篱笆那边①
篱笆那边 -有草莓一棵 –
我知道,如果我愿 –
可以爬过 –
草莓真甜!
可是,脏了围裙 –
上帝一定要骂我 –
哦,亲爱的,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 –
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
对于这样的诗,是可赏而不可析的。
那孩子,是狄金森,也是你,是我。生活中有草莓,有篱笆,有上帝。谁生活过。谁就能理解。
草莓,甜的,草莓与我之间往往总有篱笆。
诗中的几个:意象都有丰富的象征意义.“草莓”可以看作人们所喜爱的事物,所追求的目标;“篱笆”既是一种界限,更是一种障碍,是阻隔人們实现愿望的一种距离,而篱笆那边的草莓总似乎更甜,则道出了人们的一种普遍心理;狄金森曾一再吟咏过:天堂是我难以企及的地方,禁果的滋味最美,饥饿刺激食欲,等等。“上帝”的含义则更为丰富,在“孩子”心目中的上帝,可以是:长辈、管家或导师,可以真指至高无尚,无所不能,无处不在的“唯一真神”,也可以是规范人们行为的伦理、法律、神学信条。意味深长的是,“我猜,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如果,他能爬过。”这无疑是对“上帝”的一种调侃,对于拥有神圣权威的立法而兼执法者的一种俏皮而深刻的讽刺。原来一本正经训诫别人不该有的行为,“上帝”自己未必就不想做 …… 这一切,也许是我们读诗后的主观想当然,但这首短诗,确实经得起人们的咀嚼,也自然会引起人们的各种联想。
狄金森在这首诗里,以孩子的语言,孩子的想法,写出孩子的内心独白,构制了一个耐人寻味的象征。这独白中的真实与谬误,全都发人深思,因为在上帝面前,我们永远,而且,全都,是幼稚的孩子。成熟一点,就会知道。不过,也许还是不成熟的好,伴随着成熟的是苦恼。幼稚有幼稚的幸福。
那独白的孩子可能会错,却仍然是幸福的,尽管会挨骂,怕挨骂,或许挨过骂,然而,经过合理化猜测,再嘲笑一番上帝的嫉妒和不能,也就有了合理化的补偿和满足了。
狄金森不幸不是孩子,写这首诗的1861年,正当她和牧师沃兹华斯邂逅相爱之时,我们有理由相信,此诗之作和他们结合无缘一事不无关系,字里行间确也流露出对于某种美好事物可望而不可即却又无可奈何的幽怨心情。
上帝是孩子吗——与江枫教授再商榷
湖南澧县一中 向晓华 QQ 122995132
拙作《篱笆那边指谬》,曾应中学语文资源网的一位版主之邀,于2002年以网友来稿的形式在该站网页上发表。后来,该文被多家网站转载,并曾发表于2005年6月的《语文教学之友》期刊上。在该文中,笔者对江枫先生翻译的《篱笆那边》的某些词语的译法及该诗的理解提出了异议。当时仓促成文,有些措词并未推敲妥当。2005年5月,江枫先生在某网站对转贴的拙作发表题为“《篱笆那边指谬》指谬”的署名回应文章,认为笔者所持观点大都站不住脚。笔者拜读该文后,感觉江枫先生的说法并不能完全使人折服,故在此提出几点看法,与江枫教授再商榷。
一、关于译诗第2节倒数第2句“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两句的“也”翻译是否得当的问题。江枫先生在大作里并未否定笔者的意见,即这2个“也”原著中没有词语和它对应,翻译的时候去掉为好。当然,诗歌翻译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再创作,应该允许有译者个人的理解,但是笔者认为有一个前提,即个人的发挥不能扭曲原意,更不能误导读者。“如果他也是个孩子”、“他也会爬过去”,这2个“也”会给读者造成一种强烈的暗示,就是诗中的“我”爬过了篱笆,而这会扭曲原意,使原诗变得晦涩不通,从而直接影响对本诗情感和主旨的把握。对此,江枫先生大概没有异议吧。至于笔者在拙文中曾说这2个“也”无中生有应属译者想当然,措词上确实有失分寸,但仅仅针对此处2字,别无其它含义。
二、关于“BOY”一词的翻译。这是双方争议的焦点。笔者在拙作中引用了几位西方研究者对该诗的评论,最后总结说这几位西方研究无一例外的将“BOY”理解为“男孩”。而江枫先生这样回应:“他转述了两个女权主义者的几句女权主义解读,就作出结论。”江枫先生将笔者援引的2个西方研究者决然列为女权主义者,不知是否有确凿的证据?如果仅以其持反对男女不平等立场就下此结论,则难以使人信服。因为笔者的观点恰是以为该诗批评了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现实,表达了女性充满反抗的内心,这一点和女权主义者的某些主张确有相通之处。如果仅仅因为其言论疑似女权主义者而一棍子打死,那么笔者必然无法提供令人信服的证据了——因为每一位支持笔者观点的评论者都可能被认为有女权主义嫌疑。其实即便真是“女权主义者”,也大可不必以人废言。我们既然不能因为“我一看你就象特务”就乱抓革命同志,也就不能因为“一看就象女权主义者”而断然否认其观点可能的正确性。
当然,江枫先生的批评是很有分寸的,实际上并未完全否定笔者的看法,承认存在笔者所说的翻译和理解。江枫先生说,“如果宣称,这是可能的理解之一,还不算大谬,认为这是惟一可能的理解,就大错特错了……好诗,多有多解,即所谓‘诗无达诂’,女权主义者的解读,即使能够自圆其说,也只可能是多诂之一。”既然承认英文原著中可能存在笔者所说的类似“女权主义者”的解读,那么翻译的时候大概最好保留这种解读的可能吧,这同时也是严复先生提出的最基本的翻译要求了。而将原诗译为“如果上帝是个孩子”,基本上消除了以笔者观点解读的可能性。因为汉语里面的“孩子”,大概和英语里面的“CHILD”类似,是没有强调性别的。即使“BOY”某些时候在汉语里可以译为“孩子”,这也只是汉语的习惯而已,实际上“BOY”一词隐含的性别特征往往是不能忽视的,因为我们不能非常确切知道,原著到底是在强调年龄还是强调性别,抑或二者兼而有之。换言之,将“BOY”直接译为“孩子”,造成了原著信息的丢失,从而至少限制了对这首诗歌的多角度理解,这是无可否认的事实。如果作者没有强调性别当然不成问题,自然可以自圆其说,可是一旦存在这种强调,读这种译诗就无法还原出作者本意。
蓝袋鼠亲子文化网署名“魔法阿姨”的一篇题为《别让翻译变成谋杀》的文章针对狄金森的这篇译诗指出:诗歌可以多解,但“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样的话不能用在这里:如果翻译者给我们提供的文本不能有效地尽可能地忠实原文,那就会把读者引向歧途,哪怕那是个鲜花盛开的所在,可它与作者原始意图的南辕北辙使它成了谋杀作者文思的凶器。笔者的看法和她类似。因此,既然江枫先生承认存在笔者所持解读的可能性,那么在译诗中就应该让这种可能性有所保留。将原著中的“BOY”译为男孩之所以较为合适,是因为这种翻译使笔者的解读成为可能,同时并没有排斥江枫先生的理解,当然在有些人看来这样翻译似乎有点累赘和不习惯。
江枫先生谈到将“BOY”翻译为“孩子”的原因时,特别提到,因为上帝在一般人心目中是个男性,因此翻译“BOY”一词时没有必要突出其性别。江枫先生可能没有特别注意到,原文的“BOY”一词是用在虚拟句中的,是一种假设,而通常假设句中的信息往往不是真实的。除了不能创造一块自己不能举起的石头以外,上帝似乎是万能的。如果说,“假如上帝是个男孩”中的男性信息可以去除,原因是上帝本来就是男性,那么“假如上帝是个女孩”中的女性信息怎么理解呢?是否同样可以去掉呢?如果不能去掉,二者的差异的原因又到底在哪里呢?总之,江枫先生的翻译实际上是以原诗没有强调性别为前提的,而这一点在笔者看来最好是予以保留,至少是不能完全排除。
笔者认为“BOY”应译为男孩,还有一个先前的拙作中没有提及的重要原因,即英文原著中2个句中单词的首字母大写强调,那就是第2小节中第1句中的Apron(围裙)和第3句中的Boy。笔者没有就读外国语言文学院系,奢谈诗歌翻译谬误自然在所难免,但这2个词被强调江枫先生应该没有异议吧。一个是围裙,一个是Boy,成对的被强调,前后照应,是偶然还是必然,是否分别强调了各自的女性和男性身份,还请江枫先生斟酌钧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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