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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司法考试_试题和答案_真题试卷三(2)

04-05 20:14:26   浏览次数:531  栏目:历年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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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证券交易所总经理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C.证券交易所制定和修改章程应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D.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必须由国务院决定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证券法》第105条第2款规定,实行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的财产积累归会员所有,其权益由会员共同享有,在其存续期间,不得将其财产积累分配给会员。因此,A项错误。
  《证券法》第107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设总经理一人,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任免。因此,B项错误。
  《证券法》第103条第2款规定,证券交易所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必须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因此,C项错误。
  《证券法》第102条第2款规定,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解散,由国务院决定。因此,D项正确。 www.lexue88.com
  35.关于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B.涉外案件的管辖权全部属于中级法院
  C.高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包括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和它认为应当由自己审理的案件
  D.最高法院仅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民诉案件的级别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18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A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9条第(一)项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而非所有涉外案件的一审都由中院管辖,而是重大涉外案件的一审才由中院管辖。因此,B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因此,C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最高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有两类,而非仅限于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因此,D项错误。
  36.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交付货物。被告乙公司向法院主张合同无效,应由原告甲公司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关于本案被告乙公司主张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该主张构成了反诉
  B.该主张是一种反驳
  C.该主张仅仅是一种事实主张
  D.该主张是一种证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反诉。
  反诉,是指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本诉被告针对本诉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独立的反诉请求。反诉不同于反驳,反驳是指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从实体和程序上、从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辩驳。反驳的目的虽然也在于使原告的诉讼目的无法实现,但是它并非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本题中,被告乙公司向法院提出合同无效的同时,向法院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原告承担合同无效的法律责任。故本题中乙公司的主张是反诉,而非反驳。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
  37.刘某习惯每晚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邻居王某认为会招引苍蝇并影响自己出入家门。王某为此与刘某多次交涉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以保证自家的正常通行和维护环境卫生。关于本案的诉讼标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王某要求刘某不得将垃圾袋放在家门口的请求
  B.王某要求法院保障自家正常通行权的请求
  C.王某要求刘某维护环境卫生的请求
  D.王某和刘某之间的相邻关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标的。
  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执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本题中ABC项都属于诉讼请求,只有D项是“权利义务关系”,即诉讼标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
  38.王甲两岁,在幼儿园入托。一天,为幼儿园送货的刘某因王甲将其衣服弄湿,便打了王甲一记耳光,造成王甲左耳失聪。王甲的父亲拟代儿子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刘某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B.幼儿园是本案唯一的被告
  C.刘某和幼儿园是本案共同被告
  D.刘某是本案被告,幼儿园是本案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在本案中,刘某是实际的侵权人,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是本案的被告。另外,幼儿园对王甲负有安保义务,幼儿园没有尽到责任造成王甲人身受到侵害,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也是本案的被告。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39.甲与乙对一古董所有权发生争议诉至法院。诉讼过程中,丙声称古董属自己所有,主张对古董的所有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如丙没有起诉,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如丙起诉后认为受案法院无管辖权,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
  C.如丙起诉后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当视为撤诉
  D.如丙起诉后,甲与乙达成协议经法院同意而撤诉,应当驳回丙的起诉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本案中,丙声称古董属于自己所有,提出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属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的,不能由法院依职权主动追加其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A项错误。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以起诉的方式参加诉讼的,因此,在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同时就默认受案法院有管辖权了,不可以再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B项错误。
  《民诉意见》第159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对该第三人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因此,C项正确。
  《民诉意见》第160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因此,D项错误。
  40.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
  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
  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
  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证据的分类。
  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未经中间环节传播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经过中间环节辗转得来,非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如果是经过了中间环节碾转得来,但是单独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则该证据既是传来证据也是直接证据。因此,A项正确。
  根据证据与证明责任承担者的关系,将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本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反证,是指没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对方主张事实不真实的证据。本证与反证与当事人在诉讼中是原告还是被告没有关系,而与证据是否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出有直接关系。因此,B项错误。
  证人所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传来证据,传来证据也可能是直接证据,而非都属于间接证据。因此,C项错误。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根据间接证据的定义可知,间接证据本身就是不能单独、直接的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无论什么样的简介证据都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因此,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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